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政策解读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解读回应 > 政策解读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6-28 14:30  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
 
  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长府办发〔2020〕23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方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优化政务服务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背景下,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方案》制定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
  3、《国务院有关部门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
  4、《吉林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吉政公组〔2020〕1号)
  三、《方案》的总体要求
  《方案》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长春市利用三年时间,形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公开内容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2020年底前,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人民政府和长春新区、经开区、净月开发区、汽车开区发、莲花山度假区管委会编制完成本级政府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事项信息,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建立政务公开统一平台。2021年底前,对照国务院部门确定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省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督促指导下,抓好标准指引的落实工作,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再提升。2022年底前,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有效衔接。
  四、《方案》明确的主要内容
  1、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方案》要求,围绕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重点领域标准指引,按照事项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公开层级等9个要素编制目录公开。
  2、实现政务公开目录线上发布和查询。《方案》要求,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查询系统专栏,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开查询的便利服务。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案》要求,加强全市“一张网”平台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和实体平台的规范化管理,实现“一网一区五关联”。即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大厅专区、网上办事大厅、信息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和部门业务系统相关联。
  4、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便利化。《方案》要求,围绕“办好一件事”,梳理与“一件事”上下游关联事项,推动服务事项合理归类,统筹一张表单办理,推动“一件事”的串并联审批。要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应进必进”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同时,要组织编制《办事指南一本通》汇编,放置政务公开专区供群众免费取阅,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5、完善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行政决策透明度,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要建立和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和职能部门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6、细化工作流程和解读回应机制。《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明确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和工作流程,并将相关要求写入本级政府工作规则。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种方式,对党和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进行解读。
  7、持续完成其他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国务院部门编制确定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完成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在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开。同时要根据职责的调整,做好目录的动态更新。
  8、与村(居)务公开有序衔接。《方案》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指导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编制公开事项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要拓展村屯、社区政务公开渠道,组织开展政务公开系列特色活动,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市直部门分领域指导、督促、审核、验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具体实施。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鼓励交流创新。探索试点先行,榆树市、二道区、双阳区、经开区作为试点单位,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工作开展。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并适时组织第三方机构参与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