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双发改价字[2021]12号
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
现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21】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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