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政策文件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双阳区2026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7 13:45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双阳区2026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双阳区农业农村局      长春市双阳区财政局
 2026年7月7日 
 
 
  双阳区2026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2026年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吉农农发〔2026〕7号)要求,为认真落实好全区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政策,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省级确定补贴额度。省农业农村厅将当年玉米和大豆、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汇总后确定全省统一补贴标准,并向省财政厅提供各地补贴计算结果,省财政厅据实清算拨付补贴资金。
  (二)明确补贴内容。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范围内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通过转包、转让、租赁、土地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土地的(包括乡村机动地),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生产者;流转双方另有商定的,经流转双方书面确认同意,按双方商定意见办理。
  2.补贴范围。补贴范围为全区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玉米和大豆、稻谷种植面积。具体包括土地确权面积、二轮承包面积和其他通过合法程序和手续获得的耕地等合法耕地上的种植面积。不包括国家及省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或者禁止开垦耕种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的种植面积。
  3.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为符合补贴范围的生产者当年实际种植的玉米和大豆、稻谷面积。各乡镇(街)要结合本地实际对不可抗力灾害影响的面积予以核实确认,正常生产但遭遇灾害的面积应给予补贴,保护农民合理收益,对违反生产规律、疏于管理等导致绝收的面积以及恶意骗补的面积不予补贴,确保真种、真管、真收。
  4.补贴标准。大豆补贴标准与2025年一致,双阳区2025年“区域”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550元/亩。玉米和稻谷生产者补贴执行全省统一标准。
  5.时间安排
  (1)7月7日—7月21日。统计核查补贴面积,填写并录入补贴清册。
  (2)7月22日—7月28日。公示及修改补贴清册。
  (3)7月29日—7月31日。惠民惠农财政资金监管平台补贴面积提交至区级经办岗。同步将汇总、审定后的辖区玉米和大豆、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数据以正式文件(含电子版)报区农经总站,确保文件与平台数据准确、一致。
  (4)8月1日—8月4日,区里核实汇总数据并将惠民惠农财政资金监管平台补贴面积提交至市级经办岗
  (5)8月5日—9月10日。省里测算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稻谷生产者补贴标准,视具体情况确定二次公示(含标准和补贴金额)。
  (5)9月11日—9月30日。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兑付完毕。
  (三)认真进行面积统计
  面积统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乡镇(街)负责本辖区内农户面积的统计、核实上报工作,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具体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成立调查统计工作组。各乡镇(街)、村、组(屯)都要层层成立调查统计工作小组,乡镇(街)是第一责任主体,各村、组为具体调查统计的直接责任者,要认真调查审核,村组要严格把关核实,每一环节都要做到严肃认真,不走过场,坚决杜绝虚报、瞒报、漏报、乱报现象发生。
  2.农户据实申报。种地农民按土地确权面积(未开展确权的以二轮土地台账面积)据实申报,由组级调查工作小组进行逐户审查核实后,由组级调查小组成员及农户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农户要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报、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申报资格。
  3.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核实、汇总、公示。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户申报面积逐户核实后,以组为单位进行汇总登记,经乡镇(街)包村调查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地点要在村屯显著位置,便于村民观看,并留有影像资料。公示中个人信息必须脱敏处理,身份证号、手机号中段隐藏;银行卡仅公示开户行及后四位;公示结束核对无误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上报乡镇(街)政府,上报材料需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领导、村调查统计领导小组成员、乡镇(街)包村工作组成员签字予以确认。
  4.乡镇(街)政府审核汇总上报。乡镇(街)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申请补贴面积进行审核,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核查各村公示面积是否与上报面积一致;核查征占地是否剔除的情况;核查有无其他虚报、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情况,核查有无重复申报情况。确保核实后的数据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各乡镇(街)要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上报的面积进行抽查核实后,各乡镇(街)政府以户为单位分村进行汇总(形成电子版打印),统计明细表、村组汇总表由乡镇(街)、村分别进行存档备案,并将本辖区内的统计面积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盖章、签字)上报双阳区农业农村局,同时上报关于生产者补贴政策应补贴面积核查结果的函,上报材料需由乡镇(街)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乡镇(街)调查统计领导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5.区级汇总备案。区农业农村局对全区上报的面积进行汇总,并对各乡镇上报的面积进行抽查复核,然后上报长春市农业农村局。
  6.补贴资金发放。待省级财政资金及补贴标准下达后,由乡镇(街)制作补贴清册,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局,经区财政局审核后,由金融机构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资金监管平台发放到户。严禁发放现金、集体代领或以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发放给农业合作社、农场等单位的补贴,通过单位对公账户发放。
  (四)加强补贴管理
  1.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统筹考虑纪检监察、巡视、审计、财会监督、信访等反映的问题和建议,组织乡村核实补贴面积,对本辖区补贴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区农业农村局对补贴资金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各乡镇(街)上报信息按一定比例抽查复核,复核后及时向财政部门提报资金拨付申请。乡镇(街)负责汇总本辖区补贴面积,配合做好抽查复核工作,制作补贴清册,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将补贴清册录入监管平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组织补贴面积的申报、公开公示等工作,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实行公示制度。坚持与完善补贴公示制度,对经审核确定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总额等补贴信息在村屯、乡镇(街)或农场(单位)醒目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鼓励应用微信群等方式创新公示形式、提高公示效率。
  3.建立基础数据更新和对比分析制度。完善补贴信息档案管理,乡镇(街)要对不准确、不完整的补贴对象基础信息进行分类、变更和完善,确保农户基础信息完整准确。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将惠农补贴申报面积与实际耕地面积、粮食作物投保面积、流转土地面积等进行横向比对,相互验证;将上下年度间的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对象等进行纵向比对,对差额较大的补贴对象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并作说明处理。
  二、工作要求
  1.安排专人负责。各乡镇(街)具体负责补贴面积统计、数据核查汇总、面积抽查复核、基础信息审核和补贴清册录入、资金拨付监管等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配合,及时启动补贴面积核查和补贴资金发放相关工作,抓好补贴政策落实。此次统计为一次性统计,应统尽统,应报尽报,如出现漏统漏报,由乡镇(街)自行解决
  2.做好宣传和政策落实。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准确把握补贴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强化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的政策解读。充分利用各类媒介传统渠道和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重点宣传统一标准的重大意义和补贴政策,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乡镇(街)及所辖村组农户以及工作人员在补贴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环节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不得违反规定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贴资金;不得擅自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和使用资金。区纪检监察、农业农村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进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对涉及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职责权限,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监督举报电话:0431-77709317
  附件:双阳区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专班名单
  
 
附件

  

  双阳区玉米和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专班名单  
  组  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苏东生
  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任永欢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区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周永生
  区财政局副局长         迟晓光
  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丽娜
  平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  磊
  奢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大海
  山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天赤
  鹿乡镇人民政府镇长      任永哲
  齐家镇人民政府镇长      屠立军
  太平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晓淳
  双营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立群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经总站,负责日常工作,统筹乡村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街)负责汇总本辖区补贴面积,制作补贴清册,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将补贴清册录入监管平台,并配合做好抽查复核工作。
 

初审:丛琳  复审:王维刚  终审: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