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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敬老助浴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03 10:10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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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长春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敬老助浴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长民规〔2025〕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制定依据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更好满足老年人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国家和省相继提出拓展居家养老服务、推动老年人助浴服务发展的工作要求,我市将敬老助浴试点纳入今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划着力推进,旨在培育一批优质敬老助浴机构,示范带动更多有条件的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安全的助浴服务,为确保试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2024年12月30日)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国办发〔2024〕1号)
  3.《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民发〔2024〕52号)
  4.国家级民政行业标准《养老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MZ/T 171-2021)
  5.国家级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MZ/T 207-2023)
  三、主要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包括五个部分,一是工作目标,即精准聚焦老年人刚需、打造一批优质助浴机构、引领带动更多机构提供助浴项目,明确了敬老助浴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基本遵循;二是服务对象,包括政府补贴的机构助浴对象、慈善帮扶的入户助浴对象以及其他有助浴需求的老年人,构建了兜底有保障、刚需有服务、普惠有供给的服务格局;三是基本要求,包括申报助浴机构的资质条件、建设要求和服务要求,以国家级民政行业标准《老年人助浴服务规范》为基准,建立了敬老助浴服务体系;四是实施步骤,分为启动、审核、实施、评估四个阶段,确定了今年试点工作任务;五是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工作力量、强化监督管理、注重宣传推广四个方面保障敬老助浴试点落地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扩容提质。
  
初审:夏禹 复审:鲁秋睿 终审:张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