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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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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15 10:47  来源:双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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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长春市双阳区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双阳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主动服务保障全区“六稳”“六保”工作大局,稳步推进检察监督质效和检察官核心素能“双提升”工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检察保障。现将2020年度双阳区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

1.坚持依法履职战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信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突出维护防疫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依法办理涉疫刑事案件7件15人,2月12日,当日办结长春地区首例提起公诉的涉疫案件,被多家媒体转发刊登,得到省检察院、市检察院充分肯定。依法批捕起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熔喷布1案6人,为本地口罩生产企业挽回损失39万元。开展疫情防控漏洞专项检察监督,提出整治违规销售口罩行为、加强废弃口罩回收管理等检察建议3件。积极助力复工复产,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开展司法维权服务日活动,有力推进特殊时期的助企政策落实落地。      

2.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得到长春市检察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政法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作为“一号文件”执行。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6件105人,追赃挽损200余万元。加强监检衔接,办理移送职务犯罪3件3人,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就多起涉企案件集中公开听证,依法对5名涉企犯罪嫌疑人做出宽缓处理,保障了员工就业和企业稳定发展。    

3.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助力精准扶贫,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一户一策”回头看调查工作,投入扶贫资金28.8万元,走访慰问200余次。坚持生态检察理念,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5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件。坚持助力防控金融风险,突出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批捕20人起诉9人,办理涉案金额500万元的孙某某骗取贷款等重点案件。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着力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

1.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32件217人,提起公诉329件473人。依法办理“3·19”特大黄金珠宝盗窃案、公安部督办的涉案近百人跨境网络赌博案等一批有影响案件。严厉打击侵犯财产类犯罪,起诉抢劫、盗窃、电信诈骗等犯罪137人。刑事检察工作在全市评比中名列第一。

2.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扫黑除恶“六清”行动百日攻坚战,做到六个领域全面清零。纵深推进“一案一整治”,提出检察建议4件,均收到整改回复。12月份,我院被双阳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推荐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3.依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31件7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6件71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行动,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9人。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适用认罪认罚354件512人,适用率93%,量刑建议采纳率91%,适用效果走在全市前列。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着力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

1.做优刑事检察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件、撤案1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27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行为3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份,纠正遗漏逮捕罪行3件9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件4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2件2人。加强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份,均收到回复并被采纳。

2.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18件,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审结率100%。按照最高检部署,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提请长春市检察院抗诉5件,市检察院采纳并向市中法提出抗诉3件,长春市中法已裁定指令再审。加强民事审判活动、执行活动和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0件,均已采纳并整改回复。7月31日,在全市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工作推进会上,我院介绍了民事检察工作经验并在全市推广。    

3.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18件,开展行政机关不当履职、行政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7件。举行2次公开听证会,并向有关机关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与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施意见》,10月份,成功化解行政争议1件。首次向区委报送《行政法律监督年度报告(2020)》。

4.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聚焦黑土地保护、生态环保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件,回复整改率100%。紧盯石某某等十人污染环境案不放松,追回政府垫付资金80万元,为这起公安部督办、长春市长批示的公益诉讼案画上圆满句号,得到区政府领导充分肯定。出台《黑土地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监督税务部门开展耕地占用税清缴专项活动,收回积欠税款15.38万元。积极探索办理公共卫生安全“等外”领域案件,推动公益诉讼提质拓面。   

(四)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1.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牵头组织17家单位组建未成年人联动保护平台。成立专门办案组,落实“双向保护”原则,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人、起诉6人;做好涉案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不逮捕5人、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通过与10家单位联席研讨、公开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回访救助等方式,圆满并具有检察温度地办结一起遗弃男婴案,该男婴已经重回母亲怀抱得到悉心抚养。推动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召开教育系统普法培训会,开展普法进校园12场,帮助数千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    

2.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优化12309检察服务热线,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宣传周活动,畅通“信、访、网、电”多种形式信访渠道,接待来信来访150人次,信访回复率100%。办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案件26件,成功办理一起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案,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填补了我院20年来司法救助领域空白。   

3.全心全意办好群众民生实事。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专项检察监督12次,联合相关部门重点检查洗浴、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30余处,抽检电梯百余台,针对安全隐患提出检察建议并监督整改,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点、消除安全隐患10余处。走进长春市150中学等多所学校开展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检察监督,护航“舌尖安全”、校园安全。高度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保护,向区法院、区司法局制发《商请对弱势群体起诉移送线索的函》,成功办理首例针对弱势群体保护支持起诉案件,该案被省检察院编撰成典型案例并报送最高检,用于指导办案工作。

4.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创新开展“订单式”普法,各单位提出司法需求,我院精准送法上门,率先在全地区举办《民法典》授课暨岗位练兵活动,举办“法在心中‘典’亮生活”主题法律讲座6场。创新检务公开方式,举行案件公开听证16次。利用检察公众号、微信客户端等平台,定期推介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制作的《乘风破浪检察官》宣传片被中国长安网、《检察日报》转载,取得了很好普法宣传效果。

二、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们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工作开展仍然不够平衡,普法宣传的形式还不够多样化;二是服务大局的措施还需要细化;三是检察宣传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加以解决。

三、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院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履职尽责,有力推动全区法治建设工作实现更大发展、收获更多成果。

(一)夯实法治护航基石,保障改革发展大局。继续深入发挥检察职能,制定并落实好院一号文件,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 。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务法治环境。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准确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环境。

(二)抓实普法宣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定单式”普法,重点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创新宣传载体,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多元宣传格局,让公众了解法治政府建设内涵,熟悉国家法律,切实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三)持续强化法律监督,推动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全面推进“四大检察”均衡发展,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确贯彻实施《民法典》,强化精准民事诉讼监督,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监督“一号检察建议”再落实,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四)坚持推动改革创新,推进法律服务向优发展。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加强司法程序规范,保障司法公平。加速检察工作数字化进程,提供更精准的法治服务产品。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