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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长春市双阳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2-07-28 10:19  来源:区委依法治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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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长春市双阳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现将中共长春市双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制定的《长春市双阳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 2022年827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科(长春市双阳区西双阳大街599号区政府三楼356室)。

  联系人:王志良,联系电话:0431-84224260,16643910675

 

长春市双阳区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号)、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吉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吉法委发20211号和中共长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的《长春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基本功能,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推进区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为双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和建设一流的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将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改革的重点方向、重要事项、重大节点始终在党的领导之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改革与法治相衔接,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到改革于法有据,与行政复议法相统一、相衔接; 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复议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履职到位、流程畅通、运行高效、人民满意。

(三)主要目标。通过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确保国家及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精神能够全面落实到位,行政复议体制更加统一、科学,行政复议模式更加务实、便民,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更加规范、高效,行政复议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信力明显提升,为建设公正、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复议体制贡献力量。

二、改革措施

(一)整合行政复议职责

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部门外,取消政府部门行政复议职责,由区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区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统一管辖以区政府派出机关、区政府工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有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区司法为区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全区行政复议事项,以区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加盖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印章。

(二)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模式

进一步规范完善“统一接待、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签批、统一决定”的“五统一”行政复议工作模式

1.统一接待。在区司法局设立统一接待窗口,接待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提供行政复议方面的法律咨询。对外发布咨询电话及接收行政复议申请材料的地址、邮箱。

2.统一受理。以政府所属部门及部门派出机构、乡镇政府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区行政复议机构统一受理。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3.统一审理。案件受理后,由区行政复议机构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现场勘察和案件审理,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必要时可举行听证或召开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会议。

4.统一签批。凡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以及一般案件,由政府委托区行政复议机构审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案情影响较大、社会广泛关注、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的案件,经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论证后,报政府审签。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中(终)止、延期、送达以及需要停止执行等事项,由区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

5.统一决定。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和签批后,统一以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加盖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

(三)健全行政复议配套工作机制

1.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区行政复议机构要以提高公正性和公信力为导向,落实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措施、制度和机制,按照行政复议立案、审理、指导、监督、备案、应诉等工作职能,合理确定岗位职责分工,建立科学通畅、公开透明、便民利民、监督有力、指导精准、宣传见效的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2.组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团为主导,相关政府部门专业人员法律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增强行政复议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公信力。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在区司法局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联系案件咨询、评议工作。必要时可以邀请市政府行政复议专家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

4.建设智能智慧复议。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借助省平台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建设智能智慧复议,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依法合理解决利益诉求。深化"互联网+行政复议”改革,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打造互联互通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的在线办案流程,实现数据汇聚、精准分析的在线指导监督功能贡献力量。逐步在线公开行政复议决定,增强工作透明度。健全行政复议文书送达机制,采取邮政快递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送达行政复议文书,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活动。

5.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力度。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原则,对行政复议渠道吸纳的行政争议积极开展调解。充分统筹调用行政系统的资源优势,提高调解的适用率和成功率。调解结案的案件中涉及有关执法行为不规范的,要同时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等适当方式予以整改。被复议的行政机关存在严重违法情形的,不得以调解方式结案。

(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

1.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建立行政复议倒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力度,及时纠正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定将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2.建立行政复议文书执行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行政行为被认定违法,需要追究有关人员违纪违法责任的,依法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落实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实行行政复议工作报告、通报抄告制度。行政复议机构要定期将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向政府报告,同时向乡镇政府和区直各部门通报在办理涉及区直部门案件时,要将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

(五)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及省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指示精神,配齐配强行政复议力量,努力打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专门队伍。注重人才培养,择优配备责任心强、法律素养高的专职行政复议人员探索从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中公开选拔行政复议人员的机制。建立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配备行政复议助理,协助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做好辅助性工作。

2.加强经费和办案设施保障。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机构的各项保障,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辅助服务按照便民、快捷和“一站式”服务要求,设置行政复议接待窗口、听证调解审理室、资料档案室等办公场所,满足行政复议办案需要出庭应诉、实地调查核实证据、调解纠纷等工作纳入公务用车保障范围。行政复议机在必要时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办案力量。

3.加强工作监督。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行政复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排除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行政复议人员履职尽责、依法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失误,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容错纠错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行政复议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复议权的监督。

4.加强宣传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各方关切。采取多种贴近人民群众的宣传形式做好政策解读,确保人民群众广泛知悉行政复议体制的变化,主动公开行政复议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行政复议指南等信息,方便人民群众找准改革后的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机构。公布行政复议改革服务事项和服务网点,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解决利益诉求。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区委政府及区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坚决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要求,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二)加强组织领导。区委要加强对行政复议体改革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责任主体,成立由区长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分管法制工作副区长为副组长,组织、编制、财政、司法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和压力传导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推进机制,确保区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协同推进落实。区委编办等有关部门按要求做好行政复议职能、机构、编制的调整及人员录用等工作,使行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财政、机关事务部门要按照要求落实好行政复议办案经费、设备和业务用房。区司法局要加强工作业务指导,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确保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圆满完成。

)严明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不允许搞变通、拖延改革、干扰改革。改革过渡期间,行政复议机构根据需要,经本级政府同意,可以临时抽调人员协助办公、办案,确保改革期间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开展整改区司法局要建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情况台账,对表落实和推进改革任务积极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改革时间安排推进改革工作迎接分阶段对改革任务检查验收不定期督导检查,级政府要落实改革任务,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体系,督促本辖区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