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及省高院关于“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部署精神,促进公正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双阳法院秉持民生案件“三优先”原则,集约执行、保障民生,为27名当事人执行回款68万余元。
吉林省长中制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在我院执行局共计70余件,案件执行过程中已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回款320万余元,后查到被执行人长中制药在和龙市人民法院有财产拍卖款68万余元,避免案件分散,达到快立快结的效果,我院执行局局长杨刚、执行局副局长朱丽文、执行指挥中心责任人钟诚研究决定采取集约执行的方式,从执行立案、财产保全、财产查控、采取执行措施以及送达、均由指挥中心集约办理。经过执行指挥中心的信息化手段以及线上线下与和龙市人民法院多次的沟通协调,最终将长中制药在和龙市法院的执行款扣划至我院,并在双节来临之前及时发放,让当事人既体会到法律的尊严又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双阳法院将全力保障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的执行,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促进善意文明执行,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六稳”、“六保”营造良好的法制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