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2月1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环保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长春市双阳区医院提升救治能力建设项目 |
长春市双阳区医院内 |
长春市双阳区医院 |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医院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25.676196°,北纬43.530734°,拟在医院院内北侧扩建一栋传染病楼,该楼占地面1144.5平方米,总建筑面6002.65平方米,共设置168张床位,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该楼的1-3层,共设置70 张床位,二期建设该楼的 4 层、5 层,共设置 98 张床位,新建100立方米预消毒池一个,新增设备严格按照环评中表2、表3进行设置。项目总投资4708.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达到长春市双阳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全部进入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双阳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降尘,不外排。 2、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并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易产尘物料禁止露天堆放,施工过程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在现场进行搅拌。 3、噪声:首选低噪声设备,排气管安装消音器,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如需连续施工时,应当向当地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申请并提前张贴公示告之周围人群,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入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棚内,不能入棚的,临近环境敏感点的一侧设立声屏障,确保施工期噪声能够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全部排入新建的100立方米预消毒池进行消毒,消毒后全部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二级生化处理+二氧化氯消毒),废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排放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双阳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双阳河。废水处理设施出现故障时,废水暂存于调节池中。 2、废气:主要是污水处理站恶臭和医院含菌废气。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恶臭废气,主要成份为 H2S、NH3。本项目在调节池、污泥池等池体顶盖上设置通风管收集废气,采用“臭氧+添加除臭剂+活性炭吸附”工艺进行消毒除臭处理,处理后废气引至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臭氧消毒系统配置两台臭氧发生机(1 用 1 备),活性炭每季度更换一次;医院含菌废气通过紫外线消毒处理后,通过排风井引至屋顶排放。冬季取暖依托医院现有的3台2.1MW燃气锅炉及1台0.7MW燃气锅炉供给。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首选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安装减震垫,设备加隔音罩,密闭设备间,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污泥、检验科病理科废液、废活性炭。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消毒后的污泥、检验科病理科废液分类收集,依托医院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长春市环卫医用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收集处理;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妥善处置各种固废,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制定应急预案,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