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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吉志发〔2020〕15号)
发布时间:2020-05-14 09:54  来源: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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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省方志委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升方志研究理论水平,圆满完成《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目标任务,为三轮修志提供理论支撑,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吉林省地方志学会拟于四季度举办2020年度吉林省地方志学术年会。现面向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及各界专家、学者征集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形式  

  理论文章、专题研究报告。 

  二、选题要求  

  选题可根据本通知所附选题参考范围确定,要具体化、指向明确,不能套用参考范围中的大题目。 

  三、内容要求  

  1.要体现应用性,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逻辑严谨; 

  2.要体现学术性、理论性,突出时代性,为志鉴编纂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3.专题研究报告要对调查对象(现象)进行较为全面的阐述,真实反应状况,论点清晰、论证有据,逻辑严密,要有数据支撑,要提出建议或对策; 

  4.要有独立思考、研究和创见,严禁抄袭。 

  四、格式要求  

  1.书写顺序:标题、作者单位和姓名、内容提要(100—300字)、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2.版式:用WORD排版,标题用三号宋体加粗,作者单位、姓名用四号楷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内容提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用五号楷体,行间距设为固定值24磅; 

  3.引文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形式,参考文献应置于文末; 

  4.参考文献格式:专著类应注明作者、书名、卷次、出版社及出版时间、页码;论文类应注明作者、文章名、发表刊物及刊期。 

  五、截稿时间  

  2020年8月15日前,逾期不再接收。 

  六、评审与奖励  

  1.省地方志编委会成立评审组,对报送成果进行评审; 

  2.优秀成果作者将获得奖励证书; 

  3.获年会一等奖的研究成果,优先向省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推荐,并在《今古大观》上刊发,稿酬从优。 

  4.优秀成果收入论文集公开出版。 

  七、其他事项  

  请各市(州)志办指定1名同志负责协助征集工作(5月15日前上报该同志姓名和联系方式)。征集论文由市(州)进行初评,将评选出的成果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方志委(不需要报送纸质稿件)。梅河口市、公主岭市直接报省方志委。 

  邮箱:jlsdfzxh@126.com 

  联系人:李 雯 孙敏杰 

  联系电话:0431-88904870 

  附件:吉林省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选题参考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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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0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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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吉林省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选题参考  

    一、新时代地方志转型升级研究  

    1.地方志当代价值研究 

    2.地方志与地方史相关研究 

    3.地方志工作格局与事业发展研究 

    二、方志文化研究  

    1.方志文化范畴与意义研究 

    2.方志文化与传统文化关系研究 

    3.方志文化自信价值与路径研究 

    三、志鉴编纂研究  

    1.二轮修志经验教训总结剖析 

    2.本地三轮志书记述时限的历史脉络梳理与时代特征研究 

    3.志书编纂基本理论研究 

    4.打造精品年鉴实践探索与理性思考 

    5.新时代年鉴编纂创新研究 

    四、依法治志研究  

    1.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与完善研究 

    2.推进依法治志实践探索的理性升华 

    3.机构改革对方志工作的影响对策研究 

    五、资料基础建设研究  

    1.方志馆建设 

    2.数字方志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