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业绩是衡量建筑企业综合实力的重要依据,其真实性、准确性直接影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行业信用体系的公信力。双阳区住建局将建设项目业绩录入的信用管理作为建设工程日常管理的关键环节,通过全流程信用约束,确保每一笔业绩都经得起检验,让诚信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硬通货”。
在业绩录入环节,我们实行“信用承诺 + 实名申报” 制度。建筑企业在录入项目业绩时,需承诺所录入的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竣工时间、质量等级、获奖情况等信息与实际一致,不存在虚报规模、伪造奖项、虚构项目等失信行为,并承担因虚假申报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同时,业绩录入需关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的实名信息,实现“谁申报、谁负责”的追溯机制。
对于业绩录入中的失信行为,我们坚持“零容忍”态度。企业若存在虚假申报业绩,一经查实,将立即撤销已录入的虚假业绩,并将失信信息通报至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守信企业则能在业绩应用中享受实实在在的便利。对连续 3 年业绩录入无差错、信用等级为A级的企业,其业绩信息可享受“即报即认”的绿色通道,无需重复核验助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
双阳区住建局将持续升级业绩信用管理系统,完善信用评价指标,让每一笔真实业绩都成为企业发展的“加分项”,让虚假业绩无处遁形,推动建设工程领域形成“诚信兴企、失信难行”的良好生态。
初审:丁文淳 复审:刘瀚元 终审:柴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