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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土地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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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注销公告【2025】双阳第19号
发布时间:2025-09-22 16:15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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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证书号:双阳区国用(2013)第011200352号 

  权利人:康占国 

  权利类型:住宅 

  土地面积:33㎡ 

  不动产坐落:双阳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南北疆新玥嘉苑1栋51-207号 

  依据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湘云     

        2025年09月22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