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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土地(法裁)登记公告和单方申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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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注销公告 【2026】双阳第19号
发布时间:2026-06-22 14:15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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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证书号:双阳区国用(2009)第011200176号 

  权利人:李自然 

  权利类型:住宅 

  土地面积:41㎡ 

  不动产坐落:长春市双阳区交警大队家属楼6-501。 

  依据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营     

      2026年06月22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