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号:双阳区国用(2009)第011200539号
权利人:王薇
权利类型:住宅
土地面积:44㎡
不动产坐落:长春市双阳区双阳大街北(商贸城西)23栋411。
依据文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丹
2026年04月29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