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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公告(法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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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0】法裁双阳第2号
发布时间:2020-12-22 15:05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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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楠持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法院【2020】吉0112执恢26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拟申请转移的不动产原权利人吕政刚坐落于长春市双阳区甲一路东、二实验北6#,吉(2016)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35号丘地号为13-1/120-23(606),建筑面积/分摊土地面积83.72/43平方米,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

  因原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依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上述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予以公告作废。 

  

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