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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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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2026】双阳第67号
发布时间:2026-10-14 14:21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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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强因保管不善,将长双国用(2004)第010000086-120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强      

      2026年10月14日     

       

  

 

初审:肖潇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