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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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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6】双阳第53号
发布时间:2026-08-19 09:26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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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景鑫因保管不善,将吉(2021) 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1896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贾景鑫        

2026年08月19日        





初审:肖  潇  复审:张  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