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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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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 【2026】双阳第47号
发布时间:2026-07-30 09:52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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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丹锋因保管不善,将吉(2018) 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1336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丹锋

2026年07月30日

 

 

 

初审:肖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