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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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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6】双阳第41号
发布时间:2026-07-21 14:20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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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平因保管不善,将吉(2017) 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617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  平     

2026年07月21日     


 

初审:肖 潇   复审:张 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