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华因保管不善,将长双国用(2007)第010001367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艳华
2026年07月17日
初审:肖潇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