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淑苹因保管不善,将吉(2022)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372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淑苹
2026年05月11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