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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6】双阳第13号
发布时间:2026-03-12 14:15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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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东因保管不善,将吉(2017) 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147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东东
2026年3月12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