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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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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6】双阳第9号
发布时间:2026-02-28 14:26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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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恒因保管不善,将吉(2025) 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659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恒        

2026年2月28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