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恩亮因保管不善,将吉(2021) 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1038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恩亮
2025年11月28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