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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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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2025】双阳第33号
发布时间:2025-10-20 15:51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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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明来因保管不善,将长双国用(2011)第011200504号土地使用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明来       

  2025年10月20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