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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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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2025】双阳第17号
发布时间:2025-06-13 09:43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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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福良因保管不善,将长双国用(2013)第011200808号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赵福良       

  2025年6月13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