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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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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2025】双阳第13号
发布时间:2025-04-24 08:50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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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秀芝因保管不善,将双阳区国用(2009)第011201131号土地使用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索秀芝         

  2025年4月24日         

  

 

初审:赵飞飞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