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吉(2019) 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07547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区支行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