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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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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3】双阳第49号
发布时间:2023-11-09 14:58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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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支行因保管不善,将吉(2021)双阳区不动产权证第0007584号、吉(2020)双阳区不动产权证第002000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双阳支行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