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维光因保管不善,将双阳区国用(2008)第011201038号土地使用证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陈艳秋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