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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灭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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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3】双阳第35号
发布时间:2023-08-16 14:52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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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鹿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19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20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21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24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25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26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33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37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39号、吉(2018)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00045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长春市双阳区太平鹿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