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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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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长双(2026)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第(7)号
发布时间:2026-05-19 15:03  来源: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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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0431-84221046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张绍臣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长春市双阳区东华大街泰富嘉园A区A5号楼201号

吉(2021)双阳区不动产权第0013750号

张桂兰

 

登记机构: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5月19日           



初审:武丹  复审:张爽  终审:王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