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双阳区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三)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有所抬头。2021年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德惠市涉及两起关于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2023年8月在复核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时,发现德惠市102 国道两侧、乌金屯大桥段附近仍多处存在违法占用土地堆砂的现象,初步核算上述堆砂点占用18000平方米左右耕地。其中德惠市远游砂石销售有限公司占用德惠市松花江镇茶条村集体土地堆放砂石,面积13950平方米,涉及水田688平方米,旱地13262平方米。进入开采期后,问题将更加突出。德惠市自然资源部门执法不严,监管缺失,打击不力。属地乡镇政府责任缺失,放任违法行为发生,导致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长期存在。
二、整改目标
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严控新增违法占用土地堆砂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三、整改措施
(一)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各乡镇(街道)组织开展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专项排查整治,集中治理占用土地堆砂的违法行为。
(二)区自然资源局对排查整治违法占用土地堆砂案件建立台账,清单式管理,落实整改主体,整改责任,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并建立“一案一档”。
(三)各乡镇(街道)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厉查处。严控新增违法行为发生。
四、整改成效
(一)2024年5月23日,区自然资源局制定了《双阳区开展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并于5月27日召开双阳区开展违法占用土地堆沙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严控新增违法占用土地堆砂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二)各乡镇(街道)按照《双阳区开展违法占用土地堆砂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内开展了违法堆沙问题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上报区自然资源局。区自然资源局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清单式管理,落实整改主体,整改责任,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并建立“一案一档”。
(三)各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及时发现、制止并纠正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排查发现的违法堆沙地块,依法及时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督促违法当事人限期整改,坚决遏制非法堆砂行为。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齐春雷
电 话:84770231
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3日
初审:侯奕竹 复审:齐春雷 终审: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