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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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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关于第二轮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23 15:27  来源:区环保督察整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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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双阳区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十)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地下水资源管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督察发现,德惠市、农安县、九台区、公主岭市等地违法采用地下水情况比较普遍,特别是在各经济开发区违法采取地下水现象突出,管理混乱。2007年绿园经济开发区在大营子村打5眼水井,未办理取水许可。2008年绿园经济开发区委托长春市荣祥供热有限公司,利用该5眼水井为食品医药园区内19户企业供水5.27万吨,并按每吨7.5元售水,收取水费39.53万元,2009年该5眼水井划归城西镇人民政府。绿园经济开发区违法打井,城西镇人民政府接管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水利部门未能及时发现,致使该违法行为持续10多年。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规范化管理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及保护。 

  三、整改措施 

  (一)区水利局严格落实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审批。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违规取水案件,要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追究责任,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二)区水利局加强宣传引导,对重大违法问题进行曝光,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良好警示效果。 

  四、整改成效 

  (一)在取水许可审批工作中,加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申请、审批管理及后续监管,重点对重 大新、改、扩建项目、节水设施安装等严监管,从源头上控制高耗水、重污染。同时编制了《双阳区地下水取用总量和水位双控方案》、《双阳区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并经区政府研究后批复。日常开展不间断、无死角全方位巡查检查,并建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逐一销号。2024年巡查双阳区东山老年公寓发现其未经批准擅自取水,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贰万元,补缴水资源费,依规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多种形式的节水及水法方面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了水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节水知识,提高“节水、爱水、护水”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齐春雷  

  电  话:84770231 

  

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3日               

  

初审:侯奕竹  复审:齐春雷  终审: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