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对双阳区承担的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十四)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部分支流河长制落实仍有差距。督察发现,伊通河农安段一级支流小苇子沟河2022年9月、10月、12月和2023年3月,该河段水质为劣Ⅴ类,沿河垃圾、畜禽粪污堆放等影响水质的污染问题未通过河长巡河及时发现解决。苇子沟河段村级河长在半小时即完成全月的4次巡河;河长巡河时对万金塔乡苇子沟河段沿河垃圾无序堆放“视而不见”;靠山镇靠山村段有巡河记录以来,村级河长巡河次数仅5次,集中在2022年6月28日至7月3日5天之内,2022年6月29日巡河轨迹偏离河道,河长制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在其他地区也普遍存在。
二、整改目标
加密巡河次数,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杜绝形式巡河,强化各级河湖长的作用发挥。发现问题立整立改,坚持“水岸同管、水岸同治”严厉杜绝河道两侧设立垃圾点,私自倾倒垃圾、粪便等污染物,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
三、整改措施
(一)区河长办制定培训计划,开设河长学习班,加强各级河长履职意识。
(二)区河长办不定期以督查、巡查、抽查的方式,对各级河湖长的履职情况及河湖环境卫生情况,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发现问题以清单销号形式督促整改,并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情况,形成通报、专报、简报上报至区总河长、区级河湖长。督促乡村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三)区河长办根据水质通报,定期与环保部门联合对污染源开展“查、测、溯”,对水质不达标和抽查出问题的河流河长,建议属地纪委监委介入,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整改成效
(一)2024年10月29日—30日吉林省河长制办公室举办了河湖长制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双阳区乡村级河湖长、从事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参加了为期两天的线上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河湖长履职能力。
(二)2024年双阳区河长办针对辖区内28条河流开展了不间断河湖环境卫生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均下达河湖环境卫生问题督办单,共计下达督办单21份,经复核全部整改到位。
(三)依据生态环境部门水质通报,区河长办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对重点点位开展联合巡查检查,河湖环境卫生存在的问题的区河长办下达督办单,并建议属地纪检介入处理;水质分析由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取样化验。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8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齐春雷
电 话:84770231
双阳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23日
初审:侯奕竹 复审:齐春雷 终审: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