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商财[2022]18号)精神,经局党委会研究及与上级商务部门请示沟通,现将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5日)。
如有异议,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双阳区工信局。
联系人:王书东 0431-84233531
附件:2022年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汇总表
长春市双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