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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阳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30 14: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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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阳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长双府办发〔2020〕9号 

 

  为规范全区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遏制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全面保障我区公路设施和百姓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现依据《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聚焦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度、全方位、常态化开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工作,全面改善我区道路环境、交通环境、运输环境,为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常态化开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工作,实现货物生产企业规范经营、无非法装载行为;运输企业按规定装载、无超载超限运输行为;上道运输车辆符合出厂载货设置,无擅自改装、拼装行为。最终彻底消除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实现全区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全区公路设施得到有效保护;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三、重点任务 

  (一)源头治理方面 

  1.加强企业监管。严格区内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定期巡查、实时监控和群众举报等手段,抓好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坚决遏止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纵容或允许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严格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管,发现企业运输车辆存在超限超载行为,立即责令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紧盯饮马河沿岸、非煤矿山等重点区域,全面加大非法货运源头企业排查力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各乡镇(街道) 

  2.强化生态执法。加大对物料生产企业的生态执法监察,严格落实砂石苫盖、进出车辆冲刷等管理措施,从源头抓好预防。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二)车辆管控方面 

  3.严厉查处非法改装车辆。全面排查辖区内货物运输车辆,对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规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擅自改变车辆外廓尺寸、加高拦板、加厚钢板、加轴及装载质量等重要技术参数不实的非法改装车辆,依法予以扣留,并责令非法改装车辆所有者恢复车辆原状,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依法依规给予处罚。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车辆,按规定予以解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4.坚决查处改装企业。以季度为单位,对全区机动车改装企业开展联合检查和监管,对无证经营和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工作动态和成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分局 

  5.规范渣土运输行为。从严查处运输车辆不苫苫布、带土上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全力巩固我区道路环境和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三)基础设施方面 

  6.强化科技运用。探索实施货运车辆安装“黑匣子”,实现货运车辆载重全程监管。在龙东公路与双朝公路交汇处、省道经济圈环线双阳城西口、珲阿公路和双德公路交汇处3个主要节点,增设车辆不停车预检和电子抓拍等超载超限认定系统,实现超载超限自动识别和精准查纠。建立临时治超站,配套安置超限超载货物卸载场地,保障执法人员驻点需要。 

  完成时限:2020年8月31日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7.增设交通标识。在龙东、双德、双朝等国省干道与部分农村道路交汇处附近,采取设立减速带、喷涂减速标识等措施,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完成时限:2020年6月15日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8.健全完善雪亮工程。结合全区货物运输车辆运行路线,在国省干道、县道和农村公路重要节点,增设视频监控系统20个以上,加大超限超载车辆抓拍力度。对无法正常运行的监控点位及时维修、抢修,保障视频监控覆盖面。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31日 

  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 

  配合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 

  (四)路面执法方面 

  9.加强驻点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安、交通、交警、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托临时治超站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集中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国家超限超载认定和卸载标准,坚持逢车必检,凡超必卸,从严处罚。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 

  10.加强重点路段流动执法。在货物源头运输站(场)出入口、公路重要路段等关键节点和饮马河长岭段、土顶社区周边等重点区域,安排警力值守,依法查扣超限超载车辆。加强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出入厂(站、场)路段、超限超载运输车频繁路段的监督检查,采取劝返、分装、责令停运等手段,及时处置超限超载行为。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 

  11.从严从重处罚。严格落实“一超四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违法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顶格处罚。建立信息传导机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日超限超载车辆处罚信息情况抄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据此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的车辆驾驶人,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分局 

  (五)道路管理方面 

  12.加强农村道路监管。依据《公路法》《公路客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原则,按规定设置限高、限宽设施,严防超限超载车辆利用农村路绕行逃检。严格落实“路长制”,配齐配全区、乡、村三级“路长”,逐级压实管路护路责任。充分发挥“1+3+X”基层治理作用,调动村民积极参与农村道路管护。 

  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 

  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区交通运输局 

  (六)监督执纪检查方面 

  成立双阳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工作督查问责小组,由区纪委监委张敬光,区督查(绩效)办宋志刚同志任组长。区督查(绩效)办全程介入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每周形成督查专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或个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立即启动约谈程序。区纪委监委对治限治超工作执纪情况开展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特别是对国家公务人员充当“保护伞”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督查(绩效)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爱君、历剑波担任,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职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部门会商机制,促进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紧密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针对治超治违、源头管控等难点问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组织各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合力攻坚,确保工作高效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双阳融媒、全景双阳等媒介对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整治过程中涌现的正面典型,及时曝光违法企业和行为人,在全区上下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氛围。 

  附件:双阳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双阳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马国成 区长 

  副组长: 赵师骐 区委常委、副区长 

  于保全 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 张敬光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芙芗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刘 敏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宋志刚 区督查(绩效)办常务副主任 

  吴飞宏 区财政局局长 

  陈希平 区水利局局长 

  王爱君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荣昌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洪亮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华 赟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龙国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作学 区公安分局政治部主任 

  历剑波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晓光 区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林国权 云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耿忡宇 平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明福 奢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王 健 山河街道办事处主任 

  雷 雨 鹿乡镇镇长 

  李春光 齐家镇镇长 

  赵鹏雨 太平镇镇长 

  沙利秋 双营乡乡长 

 

解读: 《双阳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