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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05 10:07  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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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9年11月29日在长春市双阳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张秀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向双阳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一、预算调整依据、原则和原因

  (一)预算调整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二是2019年1—10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三是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复的2018年财政决算报告;四是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核定我区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001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6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93500万元;同时,省政府批准我区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1386万元。

  (二)预算调整原则

  预算调整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在收入有限的情况下,预算安排重点保工资、保基本运转、保基本民生政策落实、保年内急需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和“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预算调整原因

  一是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清缴以前年度陈欠税款,致使财政收入结构需要调整。二是上级补助收入和新增债务收入较年初预算有增量,对新增收入需要进行分配。三是根据2018年的结算批复情况,需要对上年结余年初预算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受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和啤酒厂破产以及税务部门清缴以前年度欠税等因素影响,需要对财政收入结构进行调整。为确保年度任务完成,建议调增税收同时调减非税收入任务。详细项目调整情况:

  (1)税收收入调增7500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37500万元。

  (2)非税收入调减2500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125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预算调整。根据2018年度市财政对区财政的结算批复和今年1-10月上级补助收入下达情况,建议调增2500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285500万元。

  3.债券转贷收入预算调整。根据市财政债券分配指标文件,债券转贷收入建议调增7986万元,调整后债券转贷收入总额为7986万元。

  4.调入资金调整。根据土地出让金收入收缴和成本返还情况并结合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情况,建议调增调入资金35000万元,调整后调入资金总额为45000万元。

  5.上年结转收入预算调整。上年结转收入年初预算为41500万元,根据2018年结算批复,调减18578万元,调整后总额为22922万元。

  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调整。根据2018年结算批复,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增32149万元,调整后总额为32149万元。

  经调整后,财政总收入调增64057万元,调整后计划数为443557万元。

  今年尽管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5000万元,但主要是由于以前年度补缴税款所致,区级可用财力并未增加。与上年实际完成数相比,今年我区地方级财政收入将减少2.8亿元,同比下降35.5%。上级财力补助方面,由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今年长春市进行预算调整时已经调减市本级收入47亿元,调减幅度为14.5%,年末决算我区市级财力补助必将大幅减少,导致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

  (二)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

  由于年末到位专项资金中涉及基建类项目较多,受工程进度等因素制约,相当一部分将结转下年使用,本次建议调增公共预算支出27502万元、调减债务还本支出50万元、调减结转下年支出11000万元、调减上解支出395万元、调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8000万元,调整后财政总支出为443557万元。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支出项目调整情况:(1)人员经费支出调增7825万元;(2))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支出调增7057万元;(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调增2300万元;(4)城乡环境卫生支出调增3720万元;(5)新增债券支出调增6600万元。

  2.支出功能科目调整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增1698万元;(2)公共安全支出调增715万元;(3)教育支出调增5202万元;(4)科学技术支出调增858万元;(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910万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增3093万元;(7)卫生健康支出调减832万元;(8)节能环保支出调增18528万元;(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调增22483万元;(10)农林水事务支出调减25019万元;(11)交通运输支出调增1079万元;(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减917万元;(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调增477万元;(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调减2033万元;(15)住房保障支出调减1125万元;(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减657万元;(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调增69万元;(18)其他支出调增2261万元;(19)债务付息支出调增703万元;(2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增9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公共财政预算总收支均为443557万元,收支平衡。

  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原则,我们竭尽全力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将资金投入到风险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等亟需重点保障领域。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方案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

  2019年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总收入年初计划为68596万元,建议调增99006万元,调整后基金总收入计划数为167602万元。

  1.本级收入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年初计划为42620万元,建议调增3979万元。结合2019年1-10月政府性基金任务完成及入库情况,建议调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00万元,调增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50万元,调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1649万元,调减彩票销售机构费用20万元。调整后,本级收入计划数为46599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今年,省财政下达我区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额度93500万元。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专项债券定向用于区内棚户区改造,调整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计划数为93500万元。

  3.基金补助收入调整。根据1—10月份上级专项资金下达情况,调增基金补助收入800万元,调整后基金补助收入计划数为3300万元。

  4.上年结余调整。根据2018年结算批复,上年结余调增727万元,调整后上年结余计划数为2420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年初计划为68596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相应调增99006万元,调整后基金总支出计划数为167602万元。具体调整项目是:

  1.本级收入安排支出调整。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在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征地拆迁成本和各项计提资金支出相应调增3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收入安排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相应调增1603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安排支出调整。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调增93500万元。

  3.上级专项补助支出调整。因上级专项补助较年初预算有增量,相应调增支出800万元。

  4.债务发行费用支出调整。结合本年省政府专项债券下达情况,调增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03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均为167602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财政收支形势异常严峻,完成全年“三保”等刚性支出压力大、资金调度难。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进一步坚定信心、克服困难,积极努力拓宽财源渠道,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主动对接上级政策要求,加强和规范预算执行,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附件:

2019年调整预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