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街道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山河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双阳区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做好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 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条例》颁布以来,山河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作部署。
1、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
2、认真按要求编制《山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和《山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编制目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
3、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
4.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严格履行《长春市国家保密局关于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的暂行规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街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形式发布,在“双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辟的山河街道专栏直接链接,发布公开信息,在“部门快讯”专栏时时发布我街工作动态。同时开通信息公开专用邮箱,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街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务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来,我街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街2011年度及历年来,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导致工作信息报送、公开不及时;
2.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不够,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3.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3. 加强政府公开负工作责人与各部门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山河街道办事处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