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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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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阳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及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11 09:34  来源: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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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双府办发〔2022〕5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双阳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

  

双阳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党的十九大做出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为了统筹推进我区“十四五”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吉林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精神,以及《长春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是双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开创阶段,双阳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各项要求,按照“构建由政府主导、财政支撑、司法行政统筹、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城乡居民、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目标,坚持普惠均等、统筹城乡、强化基层、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扎实推进具有双阳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形成区乡村屯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格局。

  (一)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初步搭建完成。12348热线平台向全区人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司法局指挥中心、社区矫正管理局、云山司法所以及公证部分业务整合到一起,搭建起设施完善、方便快捷、“一站式”综合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立了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3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公共法律服务便捷程度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按照公共法律服务“省市区一体化”新型运行管理机制,实践“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和智能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实体平台深度融合。法律援助实行“一免七优先”,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妇女儿童维权窗口,成立公证家事法律服务中心。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门设立了民营企业纠纷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更加高效便捷、专业规范、优质精准。

  (三)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民生助力发展效果明显。围绕民生实事、助企惠企、纠纷化解、生态保护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和“法律援助惠民助企工程”等多种形式和功能的专项服务,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主动为驻区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提供及时、配套、全程的法治体检。为金冠电气、棚户区改造等14个重点项目及企业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为120家企业开展免费“法律体检”。在就业、教育、扶贫、扫黑除恶等民生领域提供各类法律服务,有效降低各领域法律风险,有效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繁荣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三个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为打造活力新城、建设魅力之区、铸就实力双阳提供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过程和全领域,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2.坚持问题导向,服务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的重点、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不断加强和改进公共法律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

  4.坚持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理念、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强统筹谋划和整体布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共建共享。

  5.坚持注重基层,务求实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重心下沉、扎根基层,构建基层常态化服务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高效利用,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

  (三)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以“长春智慧法务区”建设为契机,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资源有效整合,服务体系标准规范,服务网络基本覆盖,服务项目拓展深化,服务供给优质高效,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和人民满意度明显提升,到2025年形成与“五个跨越提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体系建设均衡发展。特殊群体和重点领域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城乡之间、乡镇之间、行业之间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质量、效能更加均衡。

  2.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热线和实体平台深度融合,融合发展新体制机制更加成熟,服务理念、内容、方式更加现代化,平台间服务协作更加紧密高效,服务资源深度整合、高效配置,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3.服务供给精准高效。专业化、多元化、高品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更加丰富,以需求促进供给结构调整,以供给保障需求,在多元化的基础上实现精准化,产品服务领域覆盖经济、社会、民生各方面,在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推进法治双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4.体制机制健全完善。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取得新突破,公共法律服务指挥调度专业有力、管理运行科学高效、监督评查精确务实、办事流程规范便捷,专业化、标准化的法律服务更加充满动力和活力。

  5.服务保障坚实有力。引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经费、人才、科技保障取得新发展。建立以创新、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评价体系,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

  三、战略任务

  (一)坚持均衡发展,推进基本服务普惠均等

  1.提升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普惠水平。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经济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简化法律援助程序,着力提供全面、准确、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工作的有效衔接,完善减免法律援助对象公证相关费用制度。

  2.强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三大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格局,推进“智慧普法”,加快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应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一乡镇(街道)一品牌”“一村(社区)一阵地”目标。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到2025年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比例达100%,建立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购买、考评和更新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强化司法所编制人员经费保障,健全司法所组织机构和管理机制,通过购买服务、聘用等方式充实司法所力量,提高司法所队伍素质。通过建立退休法律工作者、“法律明白人”聘任制度,鼓励引导具有较高法律素养、丰富法治实践的人员加入实体平台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到2025年保证每个行政村(社区)有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

  3.关注重点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优先向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在全区法律服务机构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积极发展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法律服务队伍,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制度,鼓励、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特殊群体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4.保障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等化。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流动制度机制,积极扶持律师事务所建设,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并通过服务联盟、巡回服务、交流合作等方式为法律服务资源薄弱的乡镇提供帮助。采取巡回办证、网上办证、蹲点办证等多种形式,为基层公证咨询和业务办理提供智能便捷服务。建设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交流机制,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向乡村辐射。

  (二)深度融合平台,建成全业务全时空服务网络

  1.完善实体平台功能结构。依托法律援助组织、司法所等现有资源,不断丰富实体平台功能,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基础上,根据群众需要和资源条件逐步引入律师、公证、专业调解、安置帮教、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服务,推动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应驻尽驻”,或通过信息化手段进驻,提供同质服务。到2025年,每个乡镇(街道)建立至少一个品牌实体平台;开发至少一个品牌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2.加强网络平台智能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网动态交互功能,丰富业务承接模式和服务内容,构建多元、便捷、高效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库,每年收录案例不少于30个。探索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区块链+公共法律服务”。

  3.推动各大平台深度融合。以网络平台为统领,有机对接和融合“三大平台”、各业务系统和法律服务机构,编制并公布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范围,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的覆盖。

  (三)培育多元专业产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积极为促进双阳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围绕服务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全面实现“五个跨越提升”战略总目标,提供全方位综合性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围绕建筑工程、餐饮住宿等重点行业和农民工欠薪、消费者维权等热点领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围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中复杂法律问题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作用,加强法律风险评估,把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护航五大行动”和律企共建“三对接”专项法律服务行动。

  2.积极为党政机关依法履职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扩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覆盖面,建立法律顾问专家库,出台工作管理办法,到2025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覆盖率达95%以上。党政机关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当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工作应当有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明确细化相应工作机制和流程。引导支持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积极参与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法律事务。

  3.积极为促进司法公正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值班律师对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覆盖率达100%,细化值班律师职责范围、权益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保障措施,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探索建立刑事辩护律师库。建立常态化律师参与申诉、信访代理机制。努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建立律师纠纷化解服务中心或工作站,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深度参与纠纷化解。推动公证参与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司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制度。

  4.积极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探索建立商事调解制度。深化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依托综合性专业人民调解中心建立调解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健全矛盾纠纷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案件调解规范制度、纠纷调解后回访制度。协调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和诉调对接机制。探索采用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司法确认保障调解的法律效果。

  5.积极为重大经贸活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推进涉外律师业发展,推动律师事务所服务对外开放。支持公证机构为国际贸易合同、知识产权、银行借贷、信托融资等活动和公民个人涉外事项提供公证服务。

  (四)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1.推进业务改革。持续深化和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行业的制度、体制、机制、管理改革,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通过进一步依法下放管理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激发法律服务机构的活力和创造力。立足实际,分类施策,逐个领域完善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政策优待、执业管理、权利保障等机制,规范落实公共法律服务奖惩制度,健全各类法律服务机构人事、财务等管理制度和绩效、人才等激励机制。

  2.完善管理机制。确定各类法律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设施建设、人员配备、业务规范、工作流程等具体标准。规范法律服务场所标识、指引和功能设置。探索传统法律服务产品化管理,配合服务内容模块化、标准数字化、流程规范化的产品化改造,构建“申请-受理-服务-监督-投诉”的服务闭环,完善产品的征集、招标、推送和监管等各环节。

  3.健全工作机制。编制公共法律服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事项信息。建立健全法律服务领域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满意度测评机制。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公开制等服务制度。探索无差别受理制、容缺受理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高效协同机制。扩大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办结”的标准化服务。

  4.创新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公共法律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对多个关联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最多跑一次”,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尝试提供延伸服务,开展代办、帮办等便民服务。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等技术。探索推行远程视频公证、视频调解、律师远程视频服务等智能化服务应用。

  (五)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质量法律服务队伍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法律服务工作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法律服务行业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大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行业党的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2.强化教育培训。健全法律服务人员专业培训教育机制,加大培训教材、师资、经费等投入,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促进完善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引导法律服务人员树立执业为民理念,提高职业道德修养。

  3.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发展壮大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逐步配齐配全专职人民调解员,加快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在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重点民营企业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快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加大兼擅信息技术和法律服务的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力度。通过抽调司法行政机关在编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和志愿服务等方式,不断充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力量。健全从取得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中招录法律职业人员的便捷机制。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

  4.强化行风建设。推动加强行风建设,建立诚信档案,如实记录、及时更新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的执业资质、考核结果、提供服务等情况。促进制定完善自治章程,按规定处理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牟取不正当利益、欺骗服务对象等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配合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并向社会公告。

  (六)强化统筹协调,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格局

  1.加强宏观统筹。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统筹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和部署公共法律服务重大事宜,合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划编制、政策衔接、财政保障、平台建设、标准制定、服务运行等工作。

  2.完善司法对接。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接,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律师参与调解、申诉和信访、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国家司法救助等工作的政策衔接。

  3.健全部门协同。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协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提供政策保障。与财政部门协同,强化经费保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统筹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对公共法律服务经费的保障。与民政部门协同,通过依法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公益基金会等方式,募集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与教育部门协同,健全兼职法治副校长选聘和履职机制,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与信访部门协同,推进律师纠纷化解服务中心或工作站建设,鼓励引导律师积极参与纠纷化解工作。

  4.引导社会参与。围绕“放管服”改革创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通过政策引导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发挥企业、行业协会、群众自治组织、各类团体、社会公益组织、大专院校和科研学术组织、公民个体等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主体作用,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政府购买、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权益维护、矛盾纠纷化解等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更好发挥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落实组织保障。明确责任、统筹建设、协同推进、狠抓落实。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推进制度建设,加强政策保障。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制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在发展规划、立项审批、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支持。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构建公共法律服务应急响应机制,提升突发特殊性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应对能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充实经费保障。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做好各项经费保障。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四)健全评价机制,落实督查指导。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展、成效及保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将本规划的规范实施和有效落实,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对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褒奖,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予以追责。

  (五)运用科技手段,打造智慧服务。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科技创新支撑技术,实现以平台为基石、大数据为依托、人工智能为辅助、法律服务为支撑的智能法律科技运营模式。推广应用智能法律服务技术,通过人群精准分类,动态评估不同人群的法律需求,及时提供个性化便捷服务。

  (六)注重宣传引导,夯实理论基础。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和主题活动、创建活动等形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和创新举措。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提升民众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

解读:关于《双阳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解读(见附件)

 

附件:

关于《双阳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