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1年度双阳区人民检察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主动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大局,以优质检察服务助力经济发展积极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制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作为我院“一号文件”下发执行。受理批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1件126人。依法办理龚某某、段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涉案金额共上亿元。贯彻落实《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依法对5名涉企犯罪嫌疑人做出不捕不诉宽缓处理。开展“5+10”护企安商、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度对接包保企业10余家,以精准司法护航企业发展。
服务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投入资金5万元,巩固精准脱贫33户。坚持保卫绿水青山,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人。坚持护航金融安全,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依法办理某商业银行被骗取贷款XX万元大案,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件3人,案值XX千万元,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依法履职战疫促进经济恢复。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持续筑牢抗疫法治防线,办理涉疫案件2件4人。坚决贯彻区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走访回访吉通伟业、金佶医药物流等多家民营企业,用好用足司法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二)坚持致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有力检察保障助推平安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完成庆祝建党100周年维稳任务。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7人,提起公诉459人。着眼于增强群众安全感,对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盗窃、诈骗等侵财类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99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86人。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胜利。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10件,制发检察建议4份,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我院被评为长春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用尽用”479人,适用率为93.4%。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4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3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2人。
(三)坚持全面推进“四大检察”,以有效检察监督打造公平公正法治化环境
在做优刑事检察中彰显客观公正。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17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37件。依法当捕、应诉的,纠正漏捕4人,纠正漏诉9人,纠正遗漏罪行8人。加强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等刑事执行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
在做强民事检察中强化精准监督。办理案件21件,在数量上多年保持长春检察机关县域组前列。牵头探索开展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支持起诉4件,办理民法典实施后首例支持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起诉案。我院在全市介绍经验并推广。
在做实行政检察中促进执法规范。办理案件22件,举行听证会3次。牵头开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成功化解行政争议2件。
在做好公益诉讼中守护美好生活。聚焦生态环保和食品安全领域,先后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公共消防安全保护、林业资源保护专项监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率和审判机关诉讼支持率均为100%。
(四)坚持紧扣司法为民主题,以办好民生实事传递检察温度
用心用情呵护民生诉求。开展群众身边“小案”攻坚,起诉骗取百姓“血汗钱”“养老钱”等犯罪42人。深入开展反诈宣传,在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现场会上做经验报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为受到犯罪侵害的1名群众申请司法救助金8万元。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成立全省首家校园问诊室。落实“双向保护”原则,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人、起诉11人;做好涉案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不捕3人、不诉2人,制发监护令6份。开展“订单式”校园普法宣讲10次.
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接待来信来访90余件(次),所有来信来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实体性回复率均为100%。办理中央巡视组、国家信访局交办案件5件。成功化解1件缠访26年的信访积案。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1年度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效,但是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在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上缺乏创新。法治宣传工作形式略显单调,仅局限于传统的宣传手段,在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开展普法宣传方面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与其他政府机关之间的协作仍需加强。三是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理论、政策、制度的学习还需进一步深入。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我院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
(一)强化责任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通过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格局。紧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这一主线,将平等保护贯穿到各个环节,努力提升在促进新兴产业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的工作能力。
(二)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策。坚持通过党务公开,不断扩大党内民主,广泛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坚持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强化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深入学习理论,狠抓工作质效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加强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坚持在党组会和检委会前进行法治宣传,提升班子成员的法治观念。在履职过程中、重大事项决策上,避免出现与现行法律法规抵触的情况。
(四)做好宣传工作,推进法治入户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全院干警的法治素养。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日,深入基层社区、乡村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受到潜移默化、通俗易懂的法治教育。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双阳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落实区委和上级院的有关决策部署,心怀国之大者,秉持“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成事之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助推双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坚定不移地讲政治顾大局,以更优服务保障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围绕区委“三大战略、三大攻坚、四大行动”工作部署,助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组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团队,构筑生态保护检察屏障,助力“沿路”“环湖”“依山”高效开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精准提出检察建议,助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坚定不移保民生护民利,以更深情怀为人民幸福美好生活提供良好的法治化环境
积极承担指控犯罪的主导责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高空抛物、食药领域安全犯罪,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压打击态势;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建立健全多元化司法救助体系,彰显民生关怀。
(三)坚定不移地加强法律监督,以更大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自觉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切实提升区域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坚定不移地强化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提升队伍履职能力。持续狠抓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常态化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全力打造检察铁军,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不存在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