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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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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本苜中药产业园建设项目(重新报批)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22 17:46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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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9月22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白山本苜中药产业园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以西、新远街以北

吉林省白山本苜药业有限公司

吉林省广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延寿路以西、新远街以北,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度34分33.326秒,北纬43度35分57.350秒,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908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8514.8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现状为空地。项目为医学研究和实验发展、中成药生产、保健食品制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科研中试基地、科研中心、科研实验基地、中药制剂中试研发中心、保健食品和食品中试研发中心、其他健康产品中试研发中心、孵化基地等。项目建成后形成中药新药开发平台,院内制剂平台,保健食品一站式平台,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平台,资源共享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等平台。其中科研中试基地建筑面积为6864.58平方米,主要用于中药饮片加工、浓缩机分离纯化中试科研生产;科研中心建筑面积为5592.39平方米,主要用于检测、综合服务、办公;科研实验基地建筑面积为2138.62平方米,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基地,包括理论教学中心、实验技能培训中心;中药制剂中试研发中心建筑面积为2792.64平方米,主要用于颗粒剂、散剂、丸剂、口服液、胶囊剂、片剂中试生产放大验证;保健食品和食品中试研发中心建筑面积为2792.64平方米,主要用于保健食品和食品的中试放大验证;其他健康产品中试研发中心建筑面为2792.64平方米,主要用于其他健康产品研发及中试产品生产,具体的科研中试品种待定;1号孵化基地建筑面积为1327.26平方米,主要作为科技成果、产品展示中心;2号孵化基地建筑面积为2107.31平方米,主要作为院士工作站、学术交流中心;3号孵化基地主要用于创新创业中心、创新创业交流中心,建筑面积为2107.31平方米。本项目建成后年生产加味当归芍药颗粒20万盒、加味赤小豆当归散16万盒、健脾养胃丸30万盒、中风复康胶囊100万盒、九味补肾口服液20万盒、灵芝生元水胶囊10万盒、灵芝护元膜片10万盒。项目总投资26187.7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7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全部排入施工现场临时沉砂池沉淀,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用于施工道路及车辆、堆放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自建的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进行硬质围挡,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视情况增加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场内道路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加篷布覆盖或使用全封闭专用车,减少抛撒及二次扬尘;禁止起尘物料露天堆放,多尘物料应使用帆布覆盖;混凝土搅拌站应设于工棚内,或采用预拌混凝土施工。

3、噪声:合理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布局施工机械设备,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安排在昼间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或用于筑路、低洼地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园区内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提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软化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水环真空泵定期置换废水、检验废水。项目排水系统采取清污分流,纯水制备浓水、软化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水环真空泵定期置换废水均属于清净下水,经过园区管网直接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废水经企业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能力为50m³/d,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消毒”),达到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GBl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尽可能回用,不能回用的经长春双阳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原有排污口排放。本项目化验室、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建设过程中地面必须严格防渗处理,防止事故情况下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本项目建设与污水处理站相配套的废水事故池一个。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中药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及柴油发电机废气。本项目生产车间干燥产生的水蒸气及水提取产生的水蒸气(携带中药异味),经采取加强设备密封、优化操作、通过车间排风系统引入高为15米的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供热采用3台1t/h 的燃气蒸汽锅炉供给,锅炉烟气排放浓度满足GB 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烟气经1根8米高的烟囱排放;污水处理站建于室内,采取封闭处理,对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间等采用负压集气装置将臭气吸出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3782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少量未收集的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采取污水处理站设备密闭、厂区绿化等治理措施后,厂界排放浓度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要求;本项目在配电室内设置1台800KW的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使用时排放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产生的燃油废气经15米高的排烟管道至屋顶排放。本项目生活取暖采用园区集中供热。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粉碎机、压片机、干燥机、空压机和各种泵类等机械设备。首选低噪声设备,设置隔离操作间,墙壁安装吸声材料,设备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均置于独立的室内并安装消声器,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水提产生的药渣、生产过程中损耗的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胶囊、废药品、废活性炭、废滤膜、废树脂等。生活垃圾、水提产生的药渣、生产过程中损耗的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进行处理;废活性炭(不储存)、废滤膜(不储存)、废树脂(袋装),定期更换后由厂家回收,统一处理;废胶囊、废药品、化验室过期或废弃药品、化验废液,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改单)进行建设和贮存;废弃包装物袋装收集,集中外卖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