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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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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智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粮食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9-18 09:31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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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9月18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双阳区智馨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粮食生产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五社

长春市双阳区智馨农民专业合作社

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齐家镇长兴村五社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度49分37.884秒北纬43度40分52.932秒,总占地面积为635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总建筑面积为3700平方米,其中生物质热风炉房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烘干塔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管理房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原粮仓总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稻壳仓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粮囤占地面积为50平方米,晾晒场占地面积为2000平方米。生产设备严格按照环评设备一览表进行设置。本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玉米30000吨,其中15000吨仓储,15000吨烘干后直接中转;水稻周转量为12000吨,加工成大米7800吨。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全部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易产尘物料禁止露天堆放,施工场地四周设置不低于2米高的围挡,对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及时清扫、洒水降尘。

3、噪声:首选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加强机械设备维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噪声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建筑垃圾指定堆放点;废弃包装袋及废钢铁边角料收集后外卖给附近废品回收站。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生产用一台3t/h燃生物质锅炉烟气,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烟囱高空排放,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和表4排放限值要求,生物质燃料暂存于仓库内;粮食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粮食在生产输送过程中将倒粮机和提升设备设置密封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等防尘封闭措施,滚筒筛为封闭式设备,杂物和粉尘从滚筒筛内滑落至底部采取布袋收集,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大米加工生产线各产尘点由管线密闭负压连接,粉尘经收尘器(旋风+布袋)收集处理后,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排放标准要求;项目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冬季办公室采暖采用电锅炉。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清筛机、抛光机等设备噪声,首选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措施,对风机加消声器等处理设施,加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再经距离衰减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热风炉炉灰袋装收集暂存于锅炉房内,定期外售用作农肥;废弃粮食及杂质、谷糠、碎米、青米等出售给农户,妥善处置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