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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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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双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管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4 09:29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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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8月4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双阳区双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管建设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镇区加油站南300米

长春市双阳区双圣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鹿乡镇镇区加油站南300米,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度29分17.936秒,北纬43度33分38.027秒,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为1200平方米,利用原厂区闲置车间进行扩建,在车间内新建一条水泥管生产线,生产车间、水泥罐、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均为现有,原料堆场密闭储存,禁止露天堆放。主要生产设备有电焊机(型号为ZX7-315)3台,模具40套,行吊2台,蒸汽池2个,配料机(型号为PLD1200)1台,搅拌机1台,蒸汽养护用热利用现有生物质锅炉,本项目年产水泥管10000个。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营运期: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人员,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过厂区现有容积为20立方米的防渗沉淀池处理,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原料库粉尘、工艺粉尘、焊接烟气、运输及装卸扬尘 。投料及湿式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搅拌机上方的集气罩集中收集,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再经过一个1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粉尘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原料(水泥、砂石等)与水进行湿式搅拌混合,该湿式混合搅拌过程在搅拌机内进行,在原料进仓及充分混合过程均会有粉尘逸散,原材料在运输过程中苫布覆盖,原料堆放在封闭原料库中,项目在卸料及堆放工序会产生少量的颗粒物,原料库地面采取硬化处理,厂区内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可达到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运输车辆、装载机、物料传输装置等设备。首选低噪声机械设备、对设备加装减振垫,车间内封闭生产,通过墙体隔音,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脱模剂包装桶及脱模剂废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脱模剂包装桶及脱模剂废膜收集后定期外卖废品收购站;沉淀池污泥重新回收再利用;不合格产品人工破碎后用于生产。

5、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管理和防范风险,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