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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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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关于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14:09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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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2021年7月22日--2021年7月29日我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7月29日-2021年8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84269969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双阳区分局一楼) 

  邮编:1306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长春市嘉和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长双环建(表)字

[2021]28

2021.7.22

2

关于长春市双阳区南溪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长双环建(表)字

[2021]29

202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