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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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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双阳区南溪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7-13 10:49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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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7月13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长春市双阳区南溪实验学校建设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以南,丙三十五路以北,丙三十路以西,丙二十九路以东

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基建项目管理中心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通阳路以南,丙三十五路以北,丙三十路以西,丙二十九路以东,中心坐标为东经125度4分25秒,北纬43度44分22秒,学校总占地面积为36373.5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占地现状为空地,总建筑面积为18400平方米,其中小学教学楼建筑面积为9564平方米,初中教学楼建筑面积为3340平方米,行政楼建筑面积为2212平方米,食堂、室内风雨操场地上建筑面积为268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600平方米,共设置45个班(小学30个班,初中15个班),学生数量2100人(小学1350人,初中750人)。项目总投资9996.22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5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全部排入施工现场临时沉淀池内,沉淀后上清液回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内自建的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2、废气:禁止易产尘物料露天堆放,施工场地周围设置2.5高硬质围挡,场地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加篷布覆盖或密闭运输。

3、噪声: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机械设备应安排在昼间施工作业,严禁夜间施工作业。

4、固废: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场地内指定的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生态环境:施工期间加强管理,减少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学生及教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及实验室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废水经长春市双阳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达标排放;实验室实验配样废水及实验器皿废水进行单独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和食堂油烟。实验室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楼顶排气口排放,废气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要求。本项目生活取暖采用集中供热。

3、噪声:本项目首选低噪声设备,风机加隔音罩,实验室设备噪声经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实验室产生的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校园内垃圾箱中,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有餐厨垃圾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统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建设和贮存。妥善处理各种固体废物,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编制应急预案,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