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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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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乾利彩印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3 16:30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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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1年2月3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区生态环境分局一楼)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长春乾利彩印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 

长春市双阳区奢岭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内 

长春乾利彩印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希环环境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长春市双阳区奢岭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长春乾利彩印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25.566849°,北纬43.663896°,总占地面积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有公用工程均依托现有厂区。拟在原有厂房内扩建一条年产4000万个彩印塑料包装袋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有分切机8台,印刷机5台,复合机8台,制袋机40台,原辅材料全部外购;拟在厂区内南侧增设一处废气催化燃烧装置,本项目建成后年产彩印塑料包装袋总计8000万个。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万元。 

(一)施工期:1、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不外排;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于施工过程,不外排。 

2、废气:易产尘物料禁止露天堆放,运输车辆篷布遮盖,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禁止大风天施工作业。 

3、噪声:首选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确保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4、固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产不用水,无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废水产生。 

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有机废气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生产用热由电锅炉提供,冬季取暖采用集中供热。 

3、噪声:本项目首选低噪声设备,设备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和消音措施后,厂界环境噪声满足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边角料外售;空油墨桶、胶桶暂存于厂区内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妥善处置各种废物,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本项目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采取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