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环保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吉林省富生特医食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袋全营养及非全营养配方食品(蛋白质粉)项目 |
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康悦路18号 |
吉林省富生特医食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康悦路18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5.565824°,北纬43.663920°。本项目租用吉林省富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现有空置厂房进行设备安装及生产,厂房使用权属于吉林省富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1328.4m2,建筑面积为1000m2,原料储存区和产品储存区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本项目生产设备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一览表的数量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全营养配方粉3000万袋(1200吨)、年产蛋白质粉2000万袋(800吨)。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
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内,经管网排入奢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废气:本项目原料拆包、筛分、粉碎、投料、混料、包装过程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再经过1个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新建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本项目集尘罩无法收集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加强生产管理,产尘设备均放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通过洒水降尘措施,粉尘排放浓度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首选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加强管理和维护,合理安排厂区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筛分产生的不合格品、紫外线消毒产生的废弃灯管、生活垃圾。包装过程中产生一部分废包装物,集中收集于垃圾箱,定期由环保部门清运。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卖作饲料。原料筛分过程产生不合格品,经过粉碎机粉碎处理后,作为原料再次进入筛分工序。紫外线消毒产生的废弃灯管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置。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箱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避免事故的发生。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