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7月15日
联系电话:0431-84269969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双阳区丹江街378号(环保局一楼)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吉林省富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康悦路18号 |
吉林省富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文化印刷产业开发区康悦路18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5.566152°,北纬43.663515°,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6390m2,总建筑面积为12672.18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扩建内容为利用现有厂区内闲置厂房建设一条透析专用桶生产线及一台型号为WNS2-0.7-Y/Q的2t/h生产用燃气锅,生产设备包括吹塑机6台、上料机6台、注塑机2台、码垛机2台、打包机2台、空气压缩机2台、模具11台、冷水机1台、锅炉风机1台。本次扩建项目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均为685.5m2,其中透析专用桶生产车间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为600㎡,锅炉房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为85.5㎡,本次扩建后厂区总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不变。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万个透析专用桶。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
营运期:1、废水:本项目本次不新增员工,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无冷却废水产生,生产过程不排水。锅炉排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经奢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中水回用。 2、废气:本项目注塑工艺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通过UV光解装置处理后,由一个1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能够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 中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 中限值要求;本次扩建一台燃气锅炉用于现有生产用热,燃气锅炉烟气直接通过一个8m高的烟囱排放,能够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冬季采暖采用集中供热。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吹塑机、上料机、注塑机、码垛机、打包机、空气压缩机及锅炉风机等设备工作产生的噪声,生产车间采取封闭式生产,对噪声较高的设备采取加消音器、加隔声垫、做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加强连接等措施,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对于锅炉风机噪声,首先从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性能良好的离心式风机;风机与构架连接处加减振垫;风机联接管道法兰中间为软连接;对风机间加装隔声板,使风机封闭运行,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固废物主要为废次品、边角余料等。本项目物理外观形态的检验在厂区内进行,化学性能的检验外委进行,生产过程中废次品外卖其他厂家。本项目脱模修边过程产生的边角余料外卖其他厂家。 5、本项目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6、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