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搜 登录| 注册

遗失(灭失)声明

首页 > 专题专栏 > 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2022】双阳第16号
发布时间:2022-07-06 14:16  来源:长春市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字体: 打印
 

  何志伟因保管不善,将双阳区国用(2008)字第011201090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 何志伟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