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亮因保管不善,将双阳区国用(2009)字第01120116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 贺亮
2022年2月24日